2016-2020年无锡市环境法治宣传教育规划
日期:2017-05-10 / 人气:/ 来源:未知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02/2017-00455 | 发文日期 | 2017-02-24 | 公开日期 | 2017-02-2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环境保护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信息, 环保, 公开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环境法治宣传教育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
无锡市环境法治宣传教育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环境保护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环保部《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以及市委关于深化法治无锡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我市环境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和实现“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围绕“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按照法治无锡建设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培训相结合,坚持学习法律知识、解决环境法律问题与维护环境权益相结合,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全面增强环境保护执法监管能力,稳步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增强企业和公众的环境守法意识与环境法律素养,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获得感,营造良好的环境法治氛围。为顺利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 主要目标
通过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加快推进法治环保建设,健全完善环保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提高环保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宪法意识、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环境事务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和公民的环境法律意识和环境法律素质,逐渐增强环境守法与环境维权意识,推进公众依法参与环境管理公共事务。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我市环境保护中心工作,按照“十三五”环保规划对环保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和落实环保法治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坚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为促进环境管理监督管理服务,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社会和谐进步提供服务。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对不同普法对象在宣传教育上分别提出不同的要求,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防止形式主义,采用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
——坚持服务基层,普治并举。组织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推动相关部门以及学校、企业、社区与乡村等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环境法治意识。
——坚持统筹推进,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用好用足社会优质宣传资源,形成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的合力。
——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级环保部门,根据地方政府有关法治宣传教育文件精神,参照本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和环境保护工作特点,制定普法规划或年度工作计划,细化“七五”普法工作的各项职责和任务,切实有效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总结工作经验,把握工作规律,推动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法创新,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及宣传的普及面和互动性。
二、宣教对象、宣教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宣教对象
1.环保工作人员。重点是全市环保系统人员,特别是中层以上干部、执法人员、环境监测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依法管理与决策能力;着力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着力提高监测人员依法监测能力。
2.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重点是对企业和相关社会组织经营管理、生产人员的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其依法生产经营、依法维护权益、承担责任和义务的意识和能力。
3.社会公众。重点是在学校、社区、乡村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素质,增强其维护环境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宣教内容
1、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2、学习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核安全、建设项目管理、环境应急等方面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
3、学习宣传有地方特色、有制度创新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加强对《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无锡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无锡市实施《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宣传学习。
4、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有关行政执法程序的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民法、经济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学习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
5、学习宣传有关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重点学习宣传党章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6、学习宣传环保事务办理知识。结合行政机构、审批制度、行政权利清单等内容,宣传环境管理、环境执法、环境监测、项目审批、“三同时”验收、固废和辐射管理、排污许可证、排污权交易、信息公开等环保事务办理方面的知识,让参加环保事务的相对人了解和掌握办理的程序、内容、标准、要求等,提高环保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三)工作措施
1、积极开展专家宣讲、知识竞赛、专题培训等,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依托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展厅等阵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法治宣讲。结合环保重大任务、重要节点、热点事件,利用“6.5”环境日和环境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为环境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向社会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
2、落实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前先行学法、法治报告会(讲座)等学法制度。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干部职工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积极落实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各项制度,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根据国家和省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设立公职律师等要求,聘请法律顾问提供咨询与服务。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通过以案释法、案例分析、技能竞赛等形式提高培训质量。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能力和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进行述法。
3、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结合实际,把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本环节,纳入法治建设总体布局。分解普法任务、年度总结报告,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环境监督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强化环保审批窗口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
4、推进联动共建无锡智慧普法平台。将本单位互联网平台接入无锡智慧普法平台,同时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开辟专栏,进一步提高环境法治宣传的有效性;加大对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利用,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APP等形式,扩大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5、积极发挥环保社会团体、公益组织、志愿者队伍作用。借助环保社会团体、公益组织、志愿者等资源,深入基层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传播环保法律知识,提供环保法律援助服务等,为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志愿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环保部门要把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党组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普法工作。建立健全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法规处、局机关党委、宣教处等相关处室共同参与的“七五”环境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建立完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督促检查等制度。局办公室继续推进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领导干部述法等制度;局机关党委要把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列入局机关、直属单位组织活动中,并监督检查抓落实;法规处承担无锡市“七五”环境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市环保系统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宣教处将环境法治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积极拓展渠道、丰富形式、建设阵地,营造浓厚氛围。其他处室(局)、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和任务,保障规划的实施。
2、健全考评机制。全市环保部门要根据省和环保部相关考核验收办法,健全自我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积极性,不断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强化队伍建设。全市环保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加强普法骨干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相结合的环境法治宣传教育队伍。
4、落实经费保障。各级环保部门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年度工作需要,安排工作经费,专款专用,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对重大活动安排落实专项经费予以保障。配备相关装备和器材,确保工作的有效运转。